【原標題:“內憂外患”讓小微企業傷不起】
  韓力君
  易勝華
  資料圖片
  門診問題:
  小微企業如何避免“內憂外患”
  門診專家:
  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檢察官 韓力君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 易勝華
   專家觀點:
  ◇小微企業多為急於尋找銷售渠道或為儘快取得融資款項受騙
  ◇凈化市場環境,營造良好市場氛圍,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透明融資渠道,是破解當前小微企業權益屢屢受到侵害的重要手段
  ◇公司結構、監督機制不健全,為職務侵占犯罪提供了土壤
  7月24日,北京市觀唐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東升及該所創始人王某的助手吳峰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此前,有多家外地企業舉報稱,北京京華律師事務所和觀唐律師事務所律師以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為名,提供律師調查服務,趁機騙取高額調查費。
  近年來,小微企業的財產權益屢遭侵犯。有的是企業內部人員單獨或共同實施職務侵占,有的是內外勾結作案,有的是外部人員實施詐騙。根據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的調研報告,從2011年至2014年5月,該院所受理侵犯小微企業合法權益的經濟犯罪案件主要為職務侵占案件和詐騙案件,其中詐騙案件占到小微企業權益受損案件的17%,職務侵占犯罪案件則高達83%。總體而言,此類案件呈現出多發且上升態勢。
  據統計,如今全國共有小微企業4千萬餘家,其工業總產值占了中國經濟總量的60%,還提供了75%的城鎮就業機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那麼,作為中國經濟發展“輕騎兵”的小微企業,為什麼會陷入“內憂外患”的困境,有沒有化解良方?
  為什麼有借無還
  2009年,鄭軍在一次聚會上認識了香河天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史頌東。當時,鄭軍給自己編造了一系列極具吸引力的身份——中國中小商業企業協會國家項目申報指導中心主任、發改委中國中小企業協會理事、高級經濟師。而鄭軍的真實身份,是國科財略(北京)企業有限公司的經理和實際控制人。
  兩人相識後不久,也就是2009年的春節前後,鄭軍的公司效益下滑,資金周轉不靈。急需資金的鄭軍以個人名義向史頌東借款8萬元,期限為10天,利息為6000元。考慮到鄭軍的“官方”身份,也有結交的意思,史頌東毫不猶豫地將錢借給了鄭軍。10天后,鄭軍如期歸還本金。隨後,鄭軍再次向史頌東借款12萬,並且如期歸還本息共計12.6萬元。
  這樣一番“有借有還”下來,鄭軍與史頌東開始漸漸熟悉起來。但史頌東沒有料到的是,所謂的“有借有還”竟然是鄭軍為了取得其信任而設下的圈套。2009年3月,鄭軍告訴史頌東,如果史頌東有好的項目可以通過他們單位請專家進行評審,國家相關部門可以為企業提供扶持基金,只是需要6萬元的專家評審費和在扶持資金下來後交納20%的資金運作費。
  此時的史頌東正在跨界試水影視產業,剛剛成立了中數五麟電影院線有限公司,正是需要資金的時候,兩人一拍即合。鄭軍向史頌東保證,只要他能夠借錢給自己,就幫助他免去所有的專家評審費和資金運作費。於是,史頌東分別於2009年3月、4月共借給鄭軍65萬元。
  然而,這次“有借有還”的戲碼並沒有再次出現,鄭軍一再延長還款期限,到2010年5月,鄭軍因公司經營不善,知道自己無力還款,便搬家躲了起來。由於屢屢聯繫不上鄭軍,“扶持資金”更是遲遲沒有下文,史頌東知道自己被騙了。後經警方查實,鄭軍的所謂“官方”身份系偽造,50餘萬的借款全部用於鄭軍公司的日常開銷和個人花費。最終,鄭軍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9000元。
  詐騙手段有哪些
  “小微企業多為急於尋找銷售渠道或為儘快取得融資款項受騙。這也是近年來此類案件發生的新特點。”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檢察官韓力君告訴記者。就如上文提到的鄭軍欺詐史頌東一案,鄭軍正是利用了史頌東急需資金開展業務的心態,輕鬆騙取了史頌東65萬元。
  相較於鄭軍利用假冒身份詐騙而言,小微企業還可能遇到某些犯罪分子利用皮包公司組團“忽悠”。
  2013年12月2日,江蘇省無錫市南長區檢察院對一起合同詐騙案提起公訴。這次的主角是一個詐騙團夥。
  2011年3月,李明強花1萬多元註冊成立了一家皮包公司。為了獲取客戶的信任,他還吸納了王穎、張強等人給自己當助手,並將該皮包公司偽造成擁有一流辦公環境和設施的正規公司。之後,他們在報紙上發佈虛假的招商廣告,騙取客戶前來洽談生意。在與客戶簽訂虛假合同後,最終以對方產品不符合要求為由終止合同,並拒絕退還保證金。為了避免麻煩,其犯罪目標瞄準的都是小微企業,每次騙取的金額相對較少,一般為2萬元至4萬元。就這樣,從2011年4月到2013年5月的兩年時間里,該詐騙團夥先後88次詐騙眾多小微企業共計173.8萬元保證金。
  最終,團夥主犯李明強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王穎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零3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張強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
  “小微企業的詐騙案件隱蔽性強,容易被視為商業糾紛。案發後,被害人上門討要保證金,公安機關經過查詢,很可能認為屬於商業糾紛,建議雙方協商解決。”據辦理該案的檢察官分析,犯罪分子多利用小微企業資金短缺、銷售渠道少、急於獲利的心理,專門針對小微企業設置騙局。比如,有人先在紙質媒體上刊登工藝簡單的業務廣告,引起小微企業註意。在洽談合同時,利用對方急於求成的心理,以加工產品數量大、價格豐厚為誘餌,引誘對方簽訂合同。再如,有的犯罪分子利用小微企業怕麻煩、圖省事的心理,收取少量的保證金,然後以產品質量不合格或者以無法實現擔保為由,拒不退還保證金等等,犯罪手段層出不窮。
  “凈化市場環境,營造良好市場氛圍,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透明融資渠道,是破解當前小微企業權益屢屢受到侵害的重要手段。”韓力君表示。
  內部人員非法侵占傷了誰
  “比起被欺詐,內部人員對於小微企業的傷害更深。儘管我們不能否認詐騙對於小微企業的危害,但我們也要註意到,職務侵占案件發生的比例要遠遠高於欺詐案件。”韓力君介紹說,在所有職務侵占案件中,外來務工人員是主要犯罪群體,占比高達83%,他們從事工作的流動性大,工作周期短,抵抗金錢誘惑的能力低,法律意識淡薄,當他們經手大額款項或者財務票據時,往往產生“占為己有,一走了之”的想法。
  比如朱某,他早年進京務工,於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擔任一家印刷公司的業務員,在不足2個月的時間里,朱某經手了3張公司用於支付貨款的轉賬支票,總金額近10萬元,結果朱某沒有經受住金錢的誘惑,將3張支票占為己有,將支票變現之後潛逃,潛逃過程中,被北京警方捉拿歸案。
  在韓力君看來,小微企業中,諸如業務人員、主管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的案例要引起重視。根據西城區檢察院的統計,銷售等業務人員犯罪占比達33.3%,而主管人員的犯罪占比更加高達44.4%。
  如何健全管理體系
  為何小微企業的內部人員會成為侵害小微企業權益的主要群體?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易勝華認為,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小微企業的內部管理體系不健全。“現在有許多小微企業只註重盈利,對待管理體系,通常採取‘能縮就縮,能減就減’的‘微小’態度。”易勝華說,“如果把大型企業比作雄鷹,那麼小微企業就是麻雀。俗話說,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如果小微企業不註重內部管理體系的建設,讓五臟六腑出現‘病變’,甚至是缺失,那麼帶來的結果,可能是小微企業的整體崩潰。”
  利用小微企業“微小管理”漏洞進行犯罪的案件不在少數。“目前部分小微企業規模和盈利不大,企業主在用人方面往往採用一人身兼多職的方式。一人或者幾人‘包打天下’在小微企業里並不少見,這麼做雖然可以幫助企業主節約成本,但是弊端在於公司結構、監督機制不健全,為職務侵占犯罪提供了土壤。”韓力君說。比如,在一些小微企業,連財會這樣的核心功能也是由業務員擔任,或者根本沒有所謂的財務、會計崗位,這樣極易造成企業在資金調度及使用方面的隨意性,一旦出現問題,就可能對小微企業造成巨大的傷害。
  “古話說禍起於蕭牆,缺乏健全的公司治理體系的小微企業尚不足以應對來自公司內部的危機,更遑論面對市場上大風大浪的外部風險。所以,小微企業的企業主們,應該切忌‘微小心態’‘微小管理’。”易勝華認為。
  (原標題:小微企業財產權屢遭侵犯 多因急於取得融資款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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