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金福:
  你在吉林省吉林市船營區歡喜鄉歡喜村三社的房屋(房產證號:吉房船權字第1-2037號,建築面積:29m2)位於吉林市船營區新生街2號改造項目征收範圍內。
  在征收過程中房屋征收部門因與你無法取得聯繫,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政府於2014年9月22日對你作出了《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吉市船政房徵補〔2014〕035號)。根據相關規定,現依法通過公告形式予以送達。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吉林市船營區房屋征收經辦中心領取《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逾期視為送達。如不服本補償決定,可以在補償決定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覆議,也可以在補償決定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繫電話:0432-63329306辦公地址:吉林市北京路208號
  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4日
  (原標題: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政府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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